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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载县教育局2012年宜春中考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来源:2exam.com 2012-4-27 15:28:21
万府办发[2012]18号
 万载县教育局2012年宜春中考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万载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万载县2012年初中毕业考试和
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招委成员单位: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万载县2012年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O一二年四月六日  
 
附:
 
万载县2012年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
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2012年我县是全省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县之一,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根据《江西省基础教育改革实验区2005年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宜春市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1、中考改革应坚持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导,以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目的,以有利于体现九年义务教育性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发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减轻学生的过重负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为目标,切实改变以中考总分作为唯一录取标准的做法,力争在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高中招生录取三方面有较大突破。
二、学业考试
2、考试科目设置与考试形式
万载县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以下简称“学业考试”)由省中招委组织命题、审题、印制试卷和制定评分标准,县里组织实施。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生物与地理、体育、理化实验操作共九门。
考试形式:思想品德与历史科目为开卷考试,理化实验操作由县电教站组织实施,体育科目由县中招办组织实施。按照省中考要求规定,其余科目为闭卷笔答。
3、考试时间安排:6月17日-6月19日,与2012年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同一时间。语文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钟、英语120分钟(含听力)、物理与化学160分钟(同场分科分卷)、思想品德与历史120分钟,生物与地理为60分钟。
4、各科卷面分数:各科卷面分数均以百分制形式出现。语文120分、数学为120分、英语120分(听力占25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思想品德与历史120分、生物与地理50分(其中生物25分,地理25分)。物理与化学实验操作成绩设为A、B、C三个等级(8-10分为A,6-7分为B, 1-5分为C)。体育考试内容为身体素质测试、体育课考核和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三部分。体育课考核和平时参加体育锻炼情况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维度中“运动与健康” 的主要评定依据;身体素质测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体育考试中的身体素质测试成绩设为A、B、C、D四个等级(17-21分为A,12-16分为B,7-11分为C ,1-6分为D)。
5、数学科目允许考生带规定的科学计算器进入考场。   
6、考试评卷
根据省、市考试评卷工作规定,由市中招办统一组织网上评卷,评定考生卷面分值等级。
7、考试成绩的呈现方式
中考成绩不再以分数形式呈现,而是把分数转换为等级形式呈现,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物理、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这六门考试科目的成绩均设A、B、C、D、E五个等级;根据万载县高中教育资源情况划定每个等级所占比例,以参加学业考试人数为基数,缺考、0分的不记等级,按照从高到低的分数次序,其中A等占20%,B等占20%,C等占25%,D等占34%,E等占1%;生物与地理成绩设A、B、C三个等级(其中A等20%,B等45%,C等35%);体育身体素质测试设A、B、C、D四个等级;理化实验操作设A、B、C三个等级。然后再将以百分制形式出现的卷面分数转换等级,按市中招办规定的时间将考生学业考试等级成绩予以公布。
8、考生对自己的学业考试等级如有疑问,应于等级成绩公布之日起三天内,向毕业学校提出查分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县中招办汇总按照有关规定到市中招办指定的地点进行查证。如发现错误,市、县中招办将考生学业考试等级予以纠正并及时反馈考生所在学校,而纠正后的等级成绩不再影响该科其他考生的等级成绩。
三、综合素质评价
9、按照《万载县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万教字[2010]46号)文执行,由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和班级评价小组进行评价。
(1)、评价内容。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为基础性发展目标规定内容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态度与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六个维度。学校应为每位考生建立《学生成长记录》,内容包括各学期的思想状况、学习成绩、社会实践活动表现、惩奖情况,反映个人特长和才能的成果、作品和获奖等。
(2)、评价程序。以学生日常表现为依据,以学校评价制度为主体,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自评、同学互评、小组评定。班级综合素质评定小组通过集体讨论、客观、公正地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等级,并作出综合性的评语告知公示。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将评定结果审核后提交县评定领导小组备案。
(3)、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将以A等(优秀)、B等(良好)、C等(合格)、D等(待合格)四个等级呈现,以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状况。其中,A等级学生应控制在30%,B等50%,C等18%,D等2%内。而对评定为“待合格”时应及其慎重,必需有充分的材料予以支持。
(4)、结果使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学生毕业依据,也是高中招生和师范定向招生的重要依据。在高中招生和师范定向招生中起思想品德考核之用。要求学校于5月底前将结果报县普教股、中招办备案。
四、改革招生制度
10、普通高中招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招生原则,改变以往以中考总分作为唯一依据的做法,将学业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基本依据,实行差额投档,分批录取。
11、差额投档,分批录取。根据本县高中教育资源,划分录取批次,确定投档比例,按照差额投档的原则,分批录取。录取批次按师范定向、省重点中学和省重点建设中学、省示范职业学校四个批次。投档比例控制在1:1.1以内。录取顺序为,统招生录取、均衡生录取、择校生录取。具体办法:
(1)学业考试成绩排序:直接用等级排序。排序方法:先将考生各人学业考试各科等级由高等级到低等级(如2A1B1C1D1E)进行组合;再按由A等级到E等级(A、B、C、D、E)的排序次序排列考生之间的等级数量,若最高等级数量相等,则按次一等级的高低排列,同等级数量多的考生排列在前。
(2)、划线原则:根据每批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志愿,结合学业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划定每一批次招生投档的最低等级标准。
(3)、投档办法:投档比例控制在1:1.1以内。向万载中学投档,根据考生报考万载中学志愿, 在学业考试等级各科均达到“C” (含)等级且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身体素质测试、生物与地理考试、理化实验操作均达到“B”(含)等级以上的考生内,按考生学业考试等级排序由前到后依次投档。向万载二中、株潭中学投档,根据考生报考志愿, 在学业考试等级达到“D”(含)等级且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身体素质测试、生物与地理、理化实验操作均达到“C”(含)等级以上的考生内,按考生学业考试等级排序由前到后依次投档。
12、重点高中均衡生录取。按照重点高中统招计划的50%确定均衡招生计划数,均衡指标按中考报名人数分解到各初中学校分校录取。中考报名结束后,县中招办统一公布下达指标,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学籍在本校,且初一至初三年级三个学年均在本校学习的应届直升初中毕业生)。学校应指导考生填报志愿。录取时分校按考生填报志愿、学业考试等级成绩排序录取。一次性未完成均衡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均衡招生指标由县中招办收回,县中招办再根据全县考生文化等级成绩和均衡志愿、综合素质等级排队,统一调剂到其他初中学校录取。今年均衡招生录取的等级,在统招录取最低等级的基础上下调10个等级划定。
13、职业高中录取。凡直接填报职业高中志愿考生或中考成绩等级在D级(含D级)以上的未录取普通高中考生,都可以到县职业高中直接报到录取。录取到县职业高中就读的新生,一律由职成教股统一编排职高学籍号,建立职高学籍档案。
14、择校生录取。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严格实行“三限”(限等级、限人数、限钱数)政策,具体录取办法待学业考试等级级成绩出来以后划定择校生最低录取档次,考生直接到万载中学报到,由县中招办会同招生学校统一录取。
15、师范定向生录取。按照考生填报志愿,以考生学业考试等级成绩排序,综合素质评价应在A级等次,体育考试中的身体素质测试成绩等级达到B等级(含B级)以上,生物与地理考试成绩等级和理化实验操作成绩等级均达到B等级(含B级)以上才具备师范定向录取资格。
16、在各批次录取过程中,按照考生的学业考试等级成绩排序前后,优先录取招生计划内的90%以上的考生,剩下的计划,若遇到学业考试等级成绩相同时,原则上按以下程序录取:
第一步,优先录取身体素质测试等级成绩高的考生;
第二步,优先录取享受省、市政策优惠的学生;
第三步,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等级高的考生;
第四步,按优先学科录取:优先顺序为⑴语文、数学、英语等级都为A;⑵数学、英语等级都为A;⑶语文、数学等级都为A;⑷语文、英语等级都为A;⑸数学等级为A;⑹英语等级为A;⑺语文等级为A、⑻物理等级为A、⑼化学等级为A、最后为综合性评语的顺序。
第五步,由招生学校调阅考生档案,根据考生综合性评语自主决定,择优录取。
五、制度保障
17、初中学业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中招工作的一项重大变革,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宣传力度,认真开好班子会、教师会、学生会、学生家长会,充分利用宣传媒体进行宣传中招改革的政策规定,争取社会各界对中招改革的理解与支持。要建立相关制度,体现改革的公正、公平,杜绝腐败现象,确保改革有序、有力、有效进行。
18、公示制度。本方案经市、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即向社会公布。中考录取各批次等级成绩划线、招生计划、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等相关政策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19、培训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对参与招生、考试管理和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进行培训,以熟悉考试的各项工作程序,提高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确保考试评价与招生录取的信誉。
20、监督制度。教育行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对中考改革工作进行全程监督。中考成绩按规定备份密封存档备查。对综合素质评价有分歧要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教育行政部门要全程监控各项工作进程,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
21、举报申诉制度。考生对中考等级成绩、招生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直接向学校举报,提出申诉,由学校、招生部门进行调查,实事求是作出处理。学生不服可向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复议,由教育行政部门做出最后仲裁。
22、责任追究制度。在中考改革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失误造成重大影响或发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人为泄密等违纪行为的,坚决按上级有关考试处罚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23、严格招生纪律。在招生过程中有偿为县外学校提供招生信息、抢夺本县生源的单位及个人,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外县学校及个人未经本县中招办审核同意不得进入我县进行招生宣传工作。切实维护考生及家长的利益,圆满完成上级下达我县的招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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